关于财务报销问题的几点说明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2-12-08 点击数:

关于财务报销问题的几点说明

1.报销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三、周四、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报销业务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报销凭单,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各教学单位由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同时审核签字,将报销凭单交至计财处由财务总监审核,审核后交由经办人找相关分管院长审批(金额在三万元及三万元以上的由执行院长审批)。

3.各部门报销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

4.报销时发票开票时间应为三个月以内,跨年度发票不予报销。请院内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办理本年度所有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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