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待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3-05-08 点击数:

为了更有效的管理招待所,方便全院师生,制定本办法。

一、免费住宿

1.适用范围:上级领导,友邻单位领导。

2.申请流程:填写免费住宿审批单(见附件一),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交学院办公室审批,最后由院长审核。

二、签单住宿

1.适用范围:各部门业务往来单位客人,学院各部门来校讲座、指导教学人员。

2.申请流程:填写签单住宿审批单(见附件二),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交计财处审批。

三、临时住宿

1.适用范围:来校看望学生的亲属和教职工亲属需临时住宿

2.入住人员直接办理入住手续,按天收取住宿费,标准为100元/间/天,教职工直系亲属优惠50%。

3.后勤管理处将收取住宿费及收据及时上交计财处。

附件一:

免费住宿审批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来院事由

住宿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接待单位意见

主管院长意见

院办意见

院长批示

附件二:

签单住宿审批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来院事由

住宿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接待单位意见

主管院长意见

计财处意见

Copyright © 2008-2018 沧州交通学院 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邮编:0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