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时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8-05-16 点击数:

1、发票上项目是“办公用品”或“材料”或一些笼统称谓名称的项目,必须附有商场即开发票单位开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的明细小票,否则不予报销。

2、各部门的招待费报销,必须要有部门申请单并经分管院长签字,注明招待的客户名称及原因;

3、各部门购买办公设备要有申请并同意,由资产设备处统一采购;设备金额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至少在一年以上的,必须在曹蒙春老师处办理入库登记,作为资产管理。200元以下的在材料仓库张俊芳处办理入库登记。

4、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必须是预算内的,预算外的开支必须由各部门上报分管院领导并在院长办公会议上通过才能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5、各部门购买办公材料或实验用材料原则上提前申请上报(预算内),由资产设备管理处统一购买。

6、聘请专家课时费由请人部门申请,部门主管和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

7、各部门请专家或外单位人员处理学院工作,在食堂就餐的,必须到财务处办理就餐条,注明部门、事由、伙食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元/人),并请相关院领导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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