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学院OA系统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7-11-27 点击数:
一、 经办人根据报销单据的内容,整理分类,粘贴好原始单据,填
写 “费用报销审批单”。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没有特殊原因,必须在票据取得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2、发票过期不报者(三个月),不予报销,寒暑假顺延一个月。
3、经办人在OA上按照要求选择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审批单”、“借款单”。
4、内容填写完整,费用项目及报销内容填写详细,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 经办人交由财务会计人员
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 经办人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粘贴好的原始单据交计财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需仔细审核经办人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2、仔细审核经办人金额填写和计算是否正确。
3、对不符合要求的费用报销审批单,退回经办人修改再发起。
4、对符合要求的计财处审核批准。原始单据留存计财处。
5、如果该费用的经费由其他部门(如系部费用很多由教务处经费支出)列支,经办人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在经费列支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将原始单据交计财处审核。
三、 总会计师及院领导
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总会计师收到“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需要先关注有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审核人员的签字。
2、若有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签字,则审阅内容。
3、若同意,批准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4、若不同意,选择退回。
四、 经办人到计财处报销
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经办人在上述报销流程结束后,将已经签批好的报销单打印出来交计财处稽核人员。
2、稽核人员找出留存的原始单据附于报销单后交经办人。
3、经办人将单据交出纳报销领款。
五、特殊事宜
OA故障,启用手工签字报销
1、与使用OA前相同。
2、总会计师不在时,授权计财处长在一万元内先与报销付款,一万元及以上紧急的,由分管院领导与总会计师沟通,总会计师通知计财处先付款再补签字。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