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2-11-25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为使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相一致,现需要各单位上报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预算,同时考虑2014年度预算。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精打细算,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制预算表。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各单位2013年9月至12月的预算上报计财处。于2013年9月30日前上报2014年度预算。
上报方式:电子版发到计财处邮箱cwb@bjtuhbxy.cn,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上交计财处。
计财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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