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网站信息员 时间:2017-05-17 点击数:
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1.市内交通费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天80元,报销时需提供发票。
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培训)的,由于会议、培训一般都在同一地点,出差人员需持市内交通费票据(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公务、每天不超80元),不再发放每天固定80元的市内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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